1。从工程方面来讲,乡村小河道一般由老百姓自己管理,水利部门一般不进行直接管理,水利部门对涉及较大安全的防洪防汛河道进行投资或管理。
2。从土地性质上来讲,乡村小河道范围是属集体土地范围,村里有权进行处理,但必须经有关的老百姓集体协商同意。
3。从物权法来理解,河边所用的湖阶是老百姓所建,应经老百姓同意后才能进行处置。不管河道土地权受谁,如果湖阶被填埋,必须先通知村民进行自行处置,否则可以要求赔偿或重新修建便民设施
4。从和谐稳定的政治方面来讲,村委应该进行适当补偿或其它调节
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村里占用河道也是为了民生工程,不属于开发或私人占用,没有违反有关法律。相反是属于民生工程范围,所以村委有权进行土地用途处置(但如果河道较大必须经水利部门批准),至于赔偿要求,个人认为,因为侵占了部分村民利益,村里有义务重新修建便民设施。
你好:乡村道路扩建,将部分居民原本生活所用下河所用的湖阶填掉占用,不合理,可以要求尽快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