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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许多公司认为员工辞职必须写辞职申请,并且要得到单位的批准,否则就不能辞职,其实这是个误区。不对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没有必要单位批准或同意。
3:如果是员工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不然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
4:根据你的描述,你还是在试用期间!你只需要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即可到期走人!如公司卡你工资等!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劳动局!三天后劳动局会上门协调!你单位必须结清你所有薪水!
5:劳动合同法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走了,走前记得结清工资
你属于是在试用期阶段,理论上说提前三天写辞职你就可以走了。
但是公司已经为你办了社会保险,所以你必须要在每月二十号之前通知单位办停,不然公司为你缴纳的部分会从你的工资里面扣除,对自己不划算。
试用期你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