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我应该怎么办把损失降到最低?

2025-04-27 0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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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您的描述,您返还对方的钱款。争取朋友的谅解,争取免除处罚。
  搜集被侵权的证据,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回答2:

退回补充侦查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如果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决定。 你没有主观故意,而且已经把钱还清了,如果你说的是实情,个人认为检察院可能会决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