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京市的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或证件?

2025-04-29 23: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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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理条件

1、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注: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拟在宁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宁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回答2:

如果租房合同是你个人签的,需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可以。如果租房合同是你公司签的,除了以上这些材料以外,还需要准备:公司开具的居住证明,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办过三证合一就拿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即可

回答3: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