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出纳,我就不同意 black0813的做法,不管是借钱跨不跨期,你都要做帐。
1.借钱的时候,你凭手续完善的借条(需领导批示),按照借条金额付给员工,做分录
XX暂借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现金
2.还钱的时候,凭相关领导签字的单据,开具收据。我就以你说的100元为例啊。
可以有三种情况:一是员工报销的单据金额为100,“收回借款(附单据几张)”收据的金额为100;会计分录为 :收回借款 借:相关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二是假如员工报销的有110元,“收回借款(附单据几张计¥110.00元,付出现金¥10.00元”,收据的金额为100元;会计分录为 :收回借款 借:相关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现金
三是假如员工报销单据为90元,“收回借款(附单据几张计¥90.00元,收回现金¥10.00元”,收据的金额为100元。会计分录为 :收回借款 借:相关费用
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这些收据都盖“结算专用章”。
有时候员工借的多并不能一次性还款,这样只要一查账就能知道某某员工还差多少钱没有还,发挥财务的管理作用。
还有一点“买包公用品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凭据,只能是发票。
希望那个可以帮助你!
收据和发票不是报销凭证,是对方收款凭证。
如果只是往来款项,出纳将款项支付给对方,则收到盖上对方财务章的收据和发票,是可以作为支付凭据的。
如果是费用支出等,必须有在规定期限内的合法合规发票,方可报销。
至于报销,老板让给报,也要完善相关手续,必须取得发票,并由相关经理在报销单上审核通过,如果单位需要由会计审核的,还得由会计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我同意BLACK0813的说法啊,有些东西不用那么一板一眼的,借款可以先不入着,放着借款单,等他来报销直接记账就可,借款单归还,如果一定要记上去,等他来归还的时候开收据给他,记收入100,再根据发票支出100,这样账就可以平了! 几位同仁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我的出纳群交流探讨,群号32140159,哈哈!
预借差旅费时,凭借条减记现金日记账后,借条交财务: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现金
报销时,凭主管领导签字的单据,增记现金日记账(收回借款,给借款人开张收款收据),减记现金日记账(报销差旅费),然后把收款收据记账联和报销单据交会计: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也可以分成两笔分录:1、收回预借款;2、报销
晕,借款不用记帐的,你收欠条就行了,等员工拿报销单据来报的时候才记入现金日记帐。
我也兼出纳,我的做法是:员工借款不存在跨月时,不记入帐本,等员工拿来报销单据且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报销后退还员工欠条。如果跨月,在月底记入帐内,会计这边应该记,其它应收款 员工借款 等员工拿单据来报帐时,你在现金日记帐上记录一笔支出,就是报的帐,一笔收入,就是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