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票据上显示的金额核定,比较容易界定的是医疗费和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用比较难界定,不过除非是必须治疗的项目,否则是不会得到支持的。至于精神损失费更离谱,又没产生精神痛苦,发生车祸怎么可能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原告的律师出于某些常见目的在忽悠原告。法院会参考原告的诉求,但是不会完全按照原告的要求宣判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如果觉得费用太高,不妨抓住原告也存在过错这一点辩护,可以适当减少你们家承担的赔偿份额的。
像楼上说的那样,如果有份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情会好办很多。
不理法院的起诉等于放弃了抗辩权,这对你是很不利的,建议你委托律师为你代理维护合法权益。
由于对面行车的灯光一闪与同在前方逆走的一个人相撞,造成两处两位轻微骨折,住院十天
当时没报警做事故责任认定吗?
既然没做事故责任认定法院以何理由判对方胜诉,大胆应诉吧。
如果不应诉,法院就会根据原告方的要求判决;
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根据原告的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你们就被动了。
所以,明智的做法是积极应诉。
如果不熟悉法律规定,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当时有没有报警?交警是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