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大,只要本人的名字不要搞错,工伤的事实清楚,不怕单位赖账。医疗费最好单位先垫付。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怕被麻烦呗
不好最好用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