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不支持故意伤害案轻伤二级伤残等级十级赔偿

2025-03-06 17: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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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受害者是因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而受伤致残的,在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对受害者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或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回答2:

伤情鉴定分轻伤和重伤,属于刑事审判量刑参考,伤残鉴定分几级伤残,属于民事赔偿的范畴,两者不是一回事

回答3:

伤残赔偿金是应该予以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