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的同意,也不必须当事人一同签字,这是交警的职务行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独立完成的,不需要事故方的同意,一般在下达责任认定书前交警部门有个调查的过程。
这是合法的,如果你对结果不服可以提前复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