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吴焕明,于2010年5月12日8:20分许在陕西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4组206号一民营幼儿园制造一起重大故意杀人恶性刑事案件(5·12陕西南郑幼儿园凶杀案),造成死亡9人、杀伤11人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吴焕明心狠手辣,滥杀无辜给受害者家庭乃至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该犯罪嫌疑人行凶后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