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但前一个合同试用期已经过了,那么重新签合同时,不能再次设置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应该是第一份劳动合同变更时终止的日期,是重新签合同的起始日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原先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起始时间可以是签订时间,也可以是上班时间,还可以是约定时间(但是不能晚于前一个合同的终止时间,因为那样就存在一段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你新签的的合同起始时间要早于或等于原合同的终止时间。
关于试用期,用人单位只能和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签订试用期,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当然,比如调岗,可以试用几个月,不适用回原岗位,但这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重新签订的合同可以不用试用期,且时间是从重签的时间开始计算,终止日期,看你是重新签订几年的合同。
如果是签订新的合同就不用试用期,新合同当然是新的起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