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要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以及睡眠时间,并且加班申请表要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批才是合法有效的。
2、对于一些不愿意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班是属于劳动者自愿的,对于愿意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足额的支付加班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虽然很讨厌,但是给于补偿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还是可以忍受的,毕竟不能避免。
只要开双倍工资,我倒是不是很排斥
排斥加班,能不加班就不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