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问题所述,产权过户给大儿媳的时候,大儿子应该尚健在,所以该房产在大儿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形成了遗产,按法定继承程序,老人、孙女、儿媳三人共同继承这份遗产(假设老人配偶早已过世、大儿子的孩子只有一个),也即老人占到该房产的1/6。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份额老人可以自行处置,也可立遗嘱进行公证,但是前提是必须先把大儿子的遗产进行遗产继承的公证。
1、已然过户给儿媳,如果儿媳不让住的话,老人一点办法没有。既然儿子已经死亡为什么还要过户给儿媳呢?除非过户时候签订协议,声明在老人有生之年可以居住,并经过公证。
2、既已过户,房产肯定没有老人的份额了。
3、立遗嘱或者转给二儿子也是没用的,法律不认可。
解决办法,老人证明房产过户是被逼、被骗情况下转让房产,还有官司可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