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胜,有认识的吗,欠债失踪,法院已起诉

2025-04-30 2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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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你承担公告费。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