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我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是给女儿预留的,但是登记的是我的名字。

2025-04-30 02: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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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此没有相关规定。
如果是婚后购房,法律上即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男方有权要求分割的。
如果要避免这个情况发生,只能在离婚前与男方协商,要求其放弃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并做成公证书;在你女儿成年后立即过户给她,以免夜长梦多。

回答2:

是你自己出的钱买的房,但是在婚后,所以不管是写你的名字或你老公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的只是你父母出资习的房,又写你的名字,那才可以当成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你想保障给你的女儿,可以先与老公签定一份财产协议,声明此房产的权益属于你们的女儿,并侍你女儿到年龄后,尽快去过户。

回答3:

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的时候用自己的名字登记,还贷是自己还,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

回答4:

夫妻婚后所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肯定是平均分割。出示你自己购房证明也没有多大的用处。

回答5:

婚后房子共同财产,要像自己得房子就把房子过户到别人名字下。 要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