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具体形式和途径主要是:
1.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通过法律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直接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2.公司董事会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党委要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必要,党委可采取必要形式,广泛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和党员、职工的意见。讨论决策时,通过董事会中的党员,把党组织的意见反映到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去。
3.对涉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大原则问题,党委会要开会讨论并把意见正式通知董事会。
4.公司党委负责人要通过定期听取党员经理的工作报告、列席经理办公会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