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会计准则中是不是不再计提福利费?那在发生福利支出时怎么做啊

2025-03-13 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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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新的会计准则,结合所得税法律,福利费一般不和原来的一样预提处理了,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进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核算,但年末汇算清缴所得税是仍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原来的处理:
按工资额14%预提: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现在的一般处理,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进入: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就是仍按原来的计提处理的企业,在所得税汇算前,也得把福利费的余额冲销掉。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红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红数

回答2:

据实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超过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