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是在男女正式结婚之前,这个有可能是地方的习俗,也是对于这一段婚姻的重视,在订婚时一方会给另一方礼金,但是在正式结婚之前,另一方悔婚,不想结婚的话,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一、订婚后悔婚礼金是否退还
应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二、不应当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礼金退还这个比较麻烦,有全额退还的案例,也有不需要还的案例。
主要是看你举证,如果你没有证据,那就是无条件赠与,无法追回。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在结婚的前提下才给的,是有条件的赠与,那就可以追回。
可以 可以起诉说诈骗财产罪 如果你主动退婚就没办法了。
可以!
这种情况下,
女方应全部退还十万彩礼的!
订婚是结婚的基础,但不是结婚的事实。如果女方在和你订婚时拿了你10万块钱彩礼,还是没在订婚前就拿了彩礼钱。都算双方认同的。这就证明你们是婚姻恋爱中的亲密情侣。但不是夫妻。如果女方在恋爱期间当中突然变卦,不想和你继续下去了,那么之前的订婚彩礼钱10万块钱,当然如数退还给你。如果女方不能如数归还你的话,你可以和女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打不成一致的话,你可以咨询法律部门和上述法院,法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婚姻法的条例来进行裁决。请你耐心的等待。就说到这儿,有不对之处请指教。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