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给的小包工头怎么处理什么证明也没有?

2025-04-30 14:50: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怎么会没有证明呢?一起干活的人可以相互证明的。可以起诉的。采纳谢谢

回答2: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的规定。用人单位长达六个月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及时足额支付所拖欠你的工资。你也可以直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给付所拖欠你的工资。如未果,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答3:

这要分什么事情了?欠账不给。那么是他向你借钱了吗?如果他向你借钱,你又没有证明。只能找人证了。如果借钱应该有欠条啊。这个很难搞定的。如果是欠你的工资。那么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根据劳动法,他就是犯法的。

回答4:

欠账不给,只要你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寻找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