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工作,国内发工资,请问国内对在国外人员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起点是多少?个税怎么计算?

2025-04-14 05:41:0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在国外工作,国内发工资的,与国内人员是一样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也是1600元(起征点)。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回答2: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均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国外工作,国内发工资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起点是1600元。交纳方法同国内人员。
应纳税额=(税前收入-1600元)*九级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