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区别如下:
医保统筹支付: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无需另外支付。
个人自付: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部分的药品、项目、材料需要参保人员先行支付一定的比例。
个人自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个人自付与个人自费的主要区别在于含义和支付比例。
1. 含义:个人自付是指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等,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支付剩余的费用。而个人自费是指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外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等,需个人全额支付。
2. 支付比例:个人自付的费用是按照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来计算的,一般是由患者自己支付医疗费用的10%到30%左右。具体的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和医疗保险制度而异,因此支付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主要区别在于含义和支付比例。在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哪种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