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分割

2025-04-29 17: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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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父亲所写的遗书属于代书遗嘱,订立代书遗嘱时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严格意义来说,你姐姐作为继承人,就不能再作为遗嘱代书人,故此份代书遗嘱成立条件存在瑕疵,不能生效。
题外话:就算你父亲写的遗嘱能生效,你父亲也无权处分你母亲的那一办财产。

你和你哥的房屋只要能证明房屋是你们自己的,你的姐姐就不在对其房屋继承问题。

另外,既然你们已经分家,又因为你父亲的房屋是属于他们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那么你们所能继承的遗产也仅限于你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因为另一半是属于你母亲,你母亲仍然在世,不存在继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