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会计分录: 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直接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2025-02-24 05:59: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借: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2.视同销售的,按销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即可。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就找成本利润率,注意是否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除以(1-消费税率)
3.基本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A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前提A材料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的
或贷:原材料——A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方法同上,如果是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如果是外购的那么将进项税额转出,
5.丢失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所以要将这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
6.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部抵扣,要看货物的用途,像前面的用于在建工程,那么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以后年度的折旧中抵扣,像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也是要转出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有不懂得欢迎交流

回答2:

借:银行存款 327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 2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00

借:利润分配 112765
贷:主营业务收入-乙 9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765

借:在建工程 374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440
贷:原材料A 32000

借:在建工程 11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贷:原材料B 10000

借:在建工程 5935
贷:库存商品- 乙 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处理 11700
贷:原材料-钢材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6000
贷:银行存款 56000

本月应交增值税为:
47600 +17765+935-5440-1700-1700-56000=1460

回答3:

第二个分录有误,分配给股东时视同销售,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回答4:

参考中级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