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过一个月不取卡,银行会销毁银行卡,但是账号依然存在。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业3年以上,具有办理零售业务的良好业务基础;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经营状况良好;
(三)已就该项业务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明确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
(四)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
(六)发行外币卡还须具备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和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卡银行各类银行卡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卡的名称、种类、功能、用途;
(二)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方法;
(四)卡的账户适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五)发卡银行、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每个银行的规定都不一样的,但是都是有期限的。(建行吞卡保管3天后作废)
被吞后 就应该和当地提款机管理部门联系 或者到银行里去说明情况 在哪里吞的 什么时间地点 拿身份证到银行去取 或者取钱的时候钱没出来 卡吞了 之后卡拿回来了 钱没了 外的的卡需要知道你的银行卡开户行是哪里 7天之后才能有结果
卡就不在了,你可以打电话问下银行的服务电话询问一下,如果有的话需要你拿身份证去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