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他(陆XX)的措辞就可以看出他的职业素养,请大家评判,刘总已仁至义尽!做解释如下:此发帖人(陆XX)在漠海清泉任职期间还在另一家公司任职,在职期间无分文回款,以工作忙和无电脑等理由拒交任何的工作报告以及工作日志,亏空公司差旅费同时还总口口声声一周内就会回款,并伪造经销商合同欺骗公司,公司已通知其离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总经理刘桂彬仍然主张结清其在职期间工资,但对方无耻举要说要补偿金,还在试用期哪来的补偿金?无赖至极!气愤!
你能告诉我具体是什么原因吗?我现在也有一些事情要找这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