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认购书后,未按照认购书规定时间交首付、签合同(超过了一个多月)开发商是否有权另行销售?

2024-12-03 12:11: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对于这种情况,开发商有权另行销售。首先自己逾期不去交首付,签合同超限期一个月,在签订的认购书里,肯定是有约束时间的。超过时间的违约也是肯定有注明的。开发商再次收回出售,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
未按照认购书规定时间交首付、签合同超过了一个多月,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则应当向未违约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一般认为是预约合同,没有写明签订合同时间的,并不必然无效。双方可以补充协议 ,或在认购商品房开盘时,认购方即可以要求签订商品房预售或买卖合同。对认购协议而言,缴纳定金的日期与协议签订日期是可以印证的。按相关规定,只有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的合同或条款,才是无效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规定时间内交首付,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回答2:

当然没有那么简单。首先你逾期不去交首付,你们签订的认购书里,肯定是有约束时间的。超过时间的违约也是肯定有注明的。再次收回出售,是合法的。

回答3:

认购书上面应该已写的很详细 超过多少天就有权另行销售。如果注明 就是你违约 他们有权这么做 如果能打马虎眼 你还有希望把认购金退出来。不过开发商估计好久才能给你退出来,而且未必能给你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