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拥有。 理由是:
1、给国际关系装了“保险丝”。战后美苏两大阵营严重对立,不能让冲突没有限度地进行下去,当任何一个大国认为其利益严重受损,投出否决票,即相当于保险丝烧断了,避免了更大的危害。然后可以找出故障,继续运行。
2、国际关系的基点在于实力,大国要有与其实力、地位相一致的权力,这是现实的需要。 3、否决权的存在为大国在解决国际事务的过程中必须以协商、谈判进而取得一致是一种促进。因为大家都知道,不和别人商量,不兼顾别人的利益和需要,结果就只可能是遭到别人的否决。
不应当拥有: 理由:
1、为国际争端的解决设置了障碍。比如,在安理会的历史当中,有200多次否决仅仅只有一张否决票,也就是一个国家以自己的好恶,阻碍了决议的通过,阻碍了争端解决的进程。比如阿以冲突。
2、是国际政治秩序不平等的体现和保护伞。否决权的存在进一步强化了大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使其有了合法的外衣。而历史上大国多以强权和武力实现自己的主导地位,其行为不具备道义和法律上的合法性,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是臭豆腐,虽然吃起来是香的,但是本质上是臭的。而现在还不易进行谴责。
3、在世界朝向民主化方向发展的今天,否决权无疑是阻挡这种发展趋势的拦路虎!
当然,即使没有否决权,世界上很多事遭到五常之一的反对是很难进行的。
比如即便美国没有否决权,很多事情也离不开美国。
必须有否决权,因为当今的和平是当年五个国家缔造的,谁敢抹杀这五个国家的功劳?
当然 一票否决权
因为当初这五个国家对联合国的建立做出巨大贡献
是的。现实中也是这样的。常任理事国,具有超强的国力,也是为二战胜利做巨大贡献的国家。国际世界纷繁复杂,没有绝对的公平,既不能让每个国家都享有特权,也不能让一个国家享有特权。这是很合理的。联合国虽然只是一面象征意义更重的大旗,但是它在国际社会中的效用不小,常任理事国应当具备这种能力,竟可能的让整个和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