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公司并不是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所以,你没有在这里说清楚!!
2)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是可以开立独立的基本账户的,否则的是不行的,最多是开立一般性账户
3)如果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税务上没有关联,账务上是有可能有并表关系的(要根据股权的比例来确定)
4)母公司要动用字公司账户里的钱,现在比以前有了较多的规定,就看你是如何操作的了,操作的不好,如果是私人企业的话,母公司的法人是要吃官司的!!
说明一下:独立法人单位就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的,有营业执照的,才是独立法人单位,有独立的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
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其实就是母公司的一个部门而已,对外称子公司,可以有单独的账务,但到了月底要将帐归集到母公司,也可以办理一般性银行账户,但不是基本账户性质的。
即然是母子公司的关系,一般都能控制其财务及经营决策。
至于基本户,子公司可以自已开立自已名义的户头,因为母子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法人。
如果是公司集团账户的话,母公司开设的总账是可以控制子公司开设的分账户的。母公司可以归集和调配子公司账户的资金已发挥资金池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只有大型企业开设了这种账户。
税务上如果在年终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税法上是要调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