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在另行招标,已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再次参与,所有文件不在收取费用,若原有投标单位不再参与,说明放弃投标。
投标单位的损失被列为是招标投标中的风险,招标人是不赔偿的。
招标失败以后可以重新招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钱不退。
招标失败的原因有很多种(包括: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可以重新招标,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告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A.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B.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招标无效),并重新招标。
除了设计招标我们国家招标一般对投标人没有补偿。
补偿这事不靠谱。另行招标的方式要看财政部门的规定,不一样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