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大队的所说的时效过了,是指你的第一份与本单位的合同在09年已终止,因此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说法有道理,你不能申请仲裁了。但你可以向社保中心举报这一事实。
2、你与劳务公司合同刚刚终止,因此可要求劳动公司补交两年的社保,建议你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不受理,让他们出具一份不受理通知,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不知道你的仲裁要求是什么?被仲裁人是谁?09.6.22签的两年劳务,那么你应该是向劳务公司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七月工资’。
合同签过4份那你手上没有合同吗???!!你也应有4份合同才对~~~~
时效是在离职日起60天内。
到当地劳动部门种菜,不行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