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庭应该在开庭前将被申请人的答辩书交给申请人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这个不一定,很多人都是开庭当天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