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已经是代书遗嘱了,已经很难根据字迹来断定是否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倘若名字还签错的话,更加无法断定该遗书的真实有效性。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