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本市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外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缴纳比例为20%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8%
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2014年12月联合发文,采取逐步提高的办法,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后再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