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有国际经济交易划分为自主性()交易和调节性()交易,可作为判断国际收支性质上是否平衡的依据。一国国际收支中的自主性交易如果达到平衡,不需要作事后调节,则我们可认为该国的国际收支在性质上是平衡的。如果一国的自主性交易出现不平衡,只是在采取了调节性交易后才实现了平衡,那么,由于这种账面上的、形式上的平衡是虚假的、暂时的,缺乏牢固的基础,不能长久维持,因此其国际收支在性质上仍然是不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