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贷款时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连续缴存(含异地正常缴存转入)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且贷款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未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一手保障性住房的可即提即贷);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实际发生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5.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以所购住房的现值全额设定抵押;
7.共有房产所有权人申请贷款的,可共同申请贷款但不设定二次抵押;
8.购买自有(或共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期限为取得该产权时间的12个月内(初始登记时间算起);
9.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户籍应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
申报材料
1.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
2.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5.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原件1份(房屋登记信息没有合并的,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证明》原件1份);
6.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7.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簿、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12个月缴交明细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程序
贷款的受理、审核、审批及材料移交→ 受托银行通知并做好借款合同的签订等工作→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领取并报送不动产登记证明→ 发放贷款
受理:即办
审核:3个工作日
审批: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6个工作日
申请地点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营业部)
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买房子必须找担保人啊。
如果真的需要担保,你可以将房产抵押给权利人不就可以了吗。
亲,找不到人,就贷不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