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从原来地方搬迁到同一地区的另一个地方,员工不随去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吗?

2025-03-03 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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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公司搬迁到别的城市去,
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一般是做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如果搬迁到同城同一区地方,
一般不算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公司无须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但不同一区,
这个比较难说,还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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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回答2:

用人单位由本市行政区域内向本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获取更多社保建议可以去我们官网咨询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