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个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的部分组成:
合同主体,即谁跟谁签订的合同。合同标的,即双方针对什么而签订的合同,合同标的可以是一个物品也可以是一种服务或者说也可以是一个物品形成的过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即双方约定的合同范围,主要是对合同标的的进一步详细说明,由于合同标的有可能不是一个实在的物品,有可能是一种过程,比如说施工承包合同,它的合同标的就是一个建筑物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所以说合同范围是很重要的部分,就是要划清合同双方的义务界线。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个合同,合同的主体都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而且权利与义务应该相适应,比如说,用工劳务合同,用工方就有权利安排被雇佣方的工作,但也只能在一定范围也安排,不可能安排对方做违法的事情,但用工方同时也有义务付出工资的代价。在这项内容里一般都是强调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各自所拥有的权利。一个人,这个人的工资是多少;或者买卖一个物品,这具物品的价格是多少等等。支付的方式,这一项是针对合同价款的进一步说明,大多数合同并不是一锤子的买卖,有些合同涉及的金额很大,不可能一次性付清,所以就要约定如何支付,比如说房屋租赁合同里约定是一个月付房租还是三个月付一次房租。合同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就是为了保证这个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被其他事件影响的条件,还是拿房屋租赁合同为例,定金就相当于合同的履约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办法。既有合同,就有可能会出现合同上的纠纷,为了在出现纠纷的时候有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的依据,双方可以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做好约定。合同的其它细节。这一项里基本上就是对这个合同的进一步说明,比如说合同要签订多少份,甲双方各执多少份,合同要如何才能生效,合同价款是否含税,等等等等细节问题,都可以在这项里说明。最后就是违约的处理,就是双方在签约时约定一旦某方违约应如何处理。以上是一个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面对不同的合同会有所差别,但无论怎样,麻雀虽小五脏应具全,一个合同都应该由这些内容组成,否则就是一个不完整的合同,一旦面临纠纷的时候 就有可能会无可适从。
买卖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这些条款之外,再约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买卖合同中买卖行为的构成,需有人、标的、行为三个要素。“人”的要素主要指出卖人和买受人。“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给付金钱之外的物,为互易合同,以劳务为对待给付,为雇用、承揽、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约定包装方式: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卖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标的;数量、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质量;价款或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