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没有原创版权,也就是说是直接拿来他人的设计去申请注册的,这种行为已经是构成了侵犯著作权。而且商标注册后在使用过程中,著作权人发现未经许可,将他的设计用作商业用途,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