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1、因有单位交得社保,他没有交,致使我的失业金用完(六个月),还有一个月我自己交了。请问这些钱,我可以要求单位以现金形式偿还给我么?只可以要求补缴。
2、双倍工资,是共七个月的总和减去一个月(试用期加转正之后的平均工资)的双倍么?是的。
3、将我辞退,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一个月(即月平均工资)?是双倍补偿给我,还是一倍?4、单位将我物理辞退,我可以要求赔偿么?单位支付赔偿,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工资。
5、要是我自己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在去单位给法人上法律课么?你们是何地?还有此类规定?你不申请没有人会代办。
1.可以要求以现金偿还
2.不是,是在节假日才会双倍
3.一倍
4.只有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把你辞退才可以要求偿还
5.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不行的话就去法院
提供你的从业证明就可以了,新劳动法规定口头协议只要达到形成雇佣关系的事实,都具备法律效益,既然形成雇佣关系,不予以交纳相关保险金均为违法,可以上诉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保留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