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问题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有空再到劳动局问一下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有的赔偿项目与此有关。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二、劳动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工伤得到确认,则劳动关系就得到了确认。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其实你只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的。然后准备好你说的那些资料,带上医院证诊断证明,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后,再申请伤残鉴定,因为有骨折,所以评上十级伤残肯定是可以的。之后可以向劳动提出调解,如果公司不同意调解的话,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只有拿到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之扣,才能最大化保证你的权益。这样小事情,又是仲裁阶段,没有法律援助的。其实也不需要法律援助的,
你去申请劳动局申请做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带上能证明你与厂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你所准备的那些材料等,其实他在医院帮你支付了医疗费用,就能证明你们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可以了。做完后与厂家协商,不行的话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话,起诉到法院。在你仲裁阶段是不需要法律援助的,但如果你要提起诉讼,可依照法律援助,一般而言,都是去司法局,那里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你把你的情况告诉他,申请那里帮你请律师,那里的律师是免费的,不要钱的。
这是我的想法,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