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早期因为开发商是分期开发的,多个小区开发后形成一个大的社区,中间有市政路隔开.我所在的小区也是这样,你们才两个小区,我们这里是五个小区均被隔开.从物业管理上来说,人员成本就要增加(出入口多了,护卫人就多了).管理上更是不能令业主满意.比如,一期的业主要到五期去,因为五期后面有座山.好啦,五期的人看到小区里的外来人员多了,不满意了,要求不是五期的不让进,不然就天天打电话来管理处唠叨.那其它期的业主又不干了,同样是这个社区的业主,凭啥不让进啊?所以矛盾就来了.
这样的所谓社区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实行封闭式管理吧,小区的门禁系统各期不一样,兼容不了,凭卡出入不能兼顾各期.做出入登记吧,次数多了,业主不耐烦了.与护卫员大打出手也有.不登记放行吧,不明所以的业主就认为门岗对外来人员不闻不问,管理不到位.总之是左也不行,右也不行.
我觉得大家对于楼主的问题不要单单从法律的角度来单一的回答,大家应该多多支支招,物业也好,业主也好,面对这样的问题有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才是好的.
这物业公司是谁做经理的? 就算公摊水、电费有分区,但总体来讲1期和2期都是 同一个小区的~ 园林 及 设施都是整个小区的公共部分~ 怎么可能用公摊问题而禁止业主在小区里的活动,规范活动范围呢?我做物业管理多年~ 我感觉管理这小区的经理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这物业公司聘请这样的经理来管理一个楼盘~简直是侮辱了同行的物业人!
以下是问题回答: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民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都属于业主共有;对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公司这样对待二期的业主肯定是不合理的!
2、物业提到的公摊概念是一期、二期水、电公摊是分区而已,但物业公司把小区的公共场所也区分出来就肯定有问题了!
楼主可以立刻向房管局、居委会投诉这物业公司或起诉它! 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
消消气。这的确不是物业的错,那块绿地的所有权不属于你们二期的,一期的业主如果这么要求也无可厚非。不过物业应该从中间斡旋一下,方便大家,或者在你们二期建一个分办事处嘛。
维权啊,物业乱搞,直接找物业经理,问他怎么管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