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职工薪酬说明怎么写

2025-03-06 1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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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是要做会计分录还是什么?要是怎么样的说明?
薪酬作为职工的劳动报酬,其支出应计入为之服务对象的成本或费用。由于会计核算的确认和计量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对薪酬支出的确认原则是,凡应由本期承担的职工薪酬支出,不论是否发放,都应确认为本期的费用,计入产品(劳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计提”环节的主要作用是确认薪酬费用,由于薪酬费用要计入产品(劳务)成本或当期损益,计提的结果最终都会影响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薪酬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按月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报酬情况,计提确认薪酬费用。其中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其薪酬支出金额既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辞退福利的确认应满足规定的条件,即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但应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回答2:

计提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