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不得随意调整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如果要调岗,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并且签订书面的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你可以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办法》第八条执行,你还可以再按《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看合同约定,一般公司这点早就想到了,工作地点写的是XX市,在这个市的范围内都不能算是违约。
如果,因为公司迁址带来的影响,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公司应当进行补偿,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
最终要看,这个理由是否充分了。
如果你不想在公司上班的话可以直接咨询一下劳动部门这个情况,如果想要在这个公司上班的建议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