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工地一天就受伤了没有劳动合同、施工方能不能给与赔偿?

2025-04-28 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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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如果你是工伤的话,只要能够证明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当天的签到证明,同事的证明,其它书面证明等,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不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据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下面是你可能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十一)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十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

依法应当赔偿,但是可能中间涉及到举证的问题。先收集证据吧,工地的工作服啊、工友证言啊,能够证明你在那干活的证据越多越好。具体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工伤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

回答3:

首先,没有劳动合同,其实也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友的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签到单等等,当事人在工作能接触到的东西,只要能证明在工地上从事过于工作有关的记录都可以证明。
第二,受伤,要拿出证据证明这确实是因为工作而造成的,你自己必须拿出证据否则,施工方无法给与你赔偿。

回答4:

有雄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