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其他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诉讼费有异议,根据最高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