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A给B打电话说让B一起出去进货,途中给B的车加油,结果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

2025-04-27 22:17:2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说得有点不明白,是B开车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简单说就是看事故认定责任,如果是各50%的责任,或者受害者责任比较大,那就是A的责任。如果是B的责任比较大(比如超速,违规驾驶等)那A.B两人都有赔偿责任,A赔偿后可以向B追偿,也就是有要回赔偿的那些钱。

回答2:

人道上说 需要给 B 承担一些 死亡的赔偿损失

法律上好像也是你们平摊这些 损失的, 主要是 看A当时坐车没有? B是不是 货车

回答3:

A是全责吧 B车去加油那是A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