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这样扣合理吗?

2025-04-30 15: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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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拿自己的工资检验一下.
你的一月份工资表上的应发工资(如果你所列举的各种补贴不在工资表上造的话--也就是说单独造表发放,应加入)-每月扣的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1600的数=A
1.如果不超过500元的则:A*5%=你应被扣的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在500元至2000元(含)之间则:A*10%-25=你应被扣的个人所得税
3.如果是在2000元至5000元(含)之间则:A*15-125=你应被扣的个人所得税
更正楼上的说法"如果是2005年的工资即使在06年发放每月减除费用是800元. "
关于扣除费用衔接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做出了规定:只要是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费用扣除标准一律为1600元.
也就是说如果你今年1月领取的是2005年12月份的工资的话,费用扣除标准就适用1600元了.
如果有以上有出入的话,可以先和上司说明,如果不理的话,那也没办法,就到当地劳动局说明,他们能解决

回答2:

你要弄清楚公司是否代缴给了相关的税务部门,你可以要求公司帐务出具完税证明,证明公司已经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缴给了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