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有哪些?

2025-03-04 04: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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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回答2:

  目前正在广泛征询市场意见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修订版本,拟将符合全国设点条件的券商一次申请设点数量,从5家增加到10家。同时,放宽证券公司在辖区设点的条件,非因合规、风控等方面存在问题,被实施冷淡对待和责令整改的,均可在辖区设点,并将一次申请数量,从2家增加到4家。另外,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差异化竞争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规划设立新型网点,不再受数量和批次的限制。其中,仅符合辖区设点条件的券商,如申请设立新型网点,则限于辖区内。

  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还没完全确定。

  近期,据多家财经媒体报道,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和国泰君安已展开新型营业部试点,不过该三家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试点新型营业部业务子虚乌有。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券商高管表示,新型营业部的开闸需要在相关制度完备、并在证券业协会对各申报该项业务资格的券商进行验收后。不过,今年9月初,监管层对设立新型网点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意见征求,并将较为集中的意见综合后向券商反馈。截至目前,关于新型网点的成文规定仍未出台。“没有详细规定的出台,我们不可能开展此项新业务。”中信证券某董事总经理表示。
  此外,多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近期市场上流传的轻型营业部开闸一事,实际上说的是新型营业部开闸。轻型营业部实际上是非现场交易营业部,是根据技术标准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的划分,因此证券公司按现行政策即可根据需要设立非现场交易营业部。国信证券某高管表示,这是对“轻型营业部”和“新型营业部”两个概念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