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青岛的无偿献血证,但妈妈在家乡用血,请问可以在青岛报销部分费用吗?

2025-03-06 12: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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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用血时都可以享受费用报销政策。

首先献血要在用血之前,如果说是你今年献血而你的母亲早在这以前就用血了,是不在报销范围的。

其次要确定你在哪里献的血。在青岛献血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在青岛血站报销。青岛401医院也有采血车,只要是在401医院献血车上献血的,青岛血站是无法承担报销政策的,因为是完全两个不同部门,401采的血只是用于自己医院内部了。再就是如果不是在青岛市区献血,比如是在黄岛、即墨、胶州等地献血,最好先联系这些地区的血站,今年这些血站虽然统一被划分为青岛市中心血站一部分,但有的交接工作还未完成,所以在这些地方献血的朋友先联系当地血站为好。

青岛市中心血站能够报销的范围就是在台东、JUSCO、李村、城阳、中山路、水清沟等市内献血点,当然工作单位组织献血也包括在内。

用血地点不受限制,你保存好了相关用血单据就可以报销了。

青岛市中心血站还血咨询电话:85721500(节假日休息,早9点到下午4点都办公)

回答2:

可以,在家乡用血,记录在你的无偿献血证上,然后到青岛血站报销.注意:必须在青岛血站报销

回答3:

好像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