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填写;
1、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
2、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X”的方法标注。
3、有混凝士、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4、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子项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来标注;否则采用打“X”未标注。无此项内容的打“/”来标注。
5、对一般项目合格奌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奌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O”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